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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綜合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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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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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

2020/01/04 17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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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

中文名稱

 

英文名稱

 

制定/修訂

制定  修訂

被修訂標準號

 

采用國際標準

無  ISO IEC   ITU ISO/IEC 其他

采用程度

等同 修改

非等效

采標號

 

采標名稱

 

標準類別

安全 衛(wèi)生 環(huán)保 基礎 方法 管理 產(chǎn)品 其他

ICS

 

上報單位

 

技術歸口單位

(或技術委員會)

 

主管部門

 

起草單位

 

項目周期

 12個月   24個月

是否采用快速程序

 是   否

快速程序代碼

B1 B2 B3   B4 C3

經(jīng)費預算說明

 

目的、意義

 

范圍和主要技術內(nèi)容

 

國內(nèi)外情況簡要說明

 

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強制性標準的關系

 

標準涉及的產(chǎn)品清單

 

是否有國家級科研項目支撐

 是   否

科研項目編號及名稱

 

是否涉及專利

 是   否

專利號及名稱

 

是否由行標或地標轉化

 是   否

行地標標準號及名稱

 

備注

 

 

填寫說明:

1.非必填項說明

1)采用國際標準為“無”時,“采用程度”、“采標號”、“采標名稱”無需填寫;

2)不采用快速程序,“快速程序代碼”無需填寫;

3)無國家級科研項目支撐時,“科研項目編號及名稱”無需填寫;

4)不涉及專利時,“專利號及名稱”無需填寫;

5)不由行地標轉化時,“行地標標準號及名稱”無需填寫。

2.其它項均為必填。其中經(jīng)費預算應包括經(jīng)費總額、國撥經(jīng)費、自籌經(jīng)費的情況,并需說明當國家補助經(jīng)費達不到預算要求時,能否確保項目按時完成。

3.ICS代號可從委網(wǎng)站公布的“ICS分類號”文件中獲得,下載地址為:<http://www.sac.gov.cn/bsdt/xz/201011/P020130408501048214251.pdf>。

4.備注中必須注明項目投票情況,格式為“技術委員會委員總數(shù)/參與投票人數(shù)/贊成票數(shù)”。省級質(zhì)監(jiān)局申報的項目還應注明與歸口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的協(xié)調(diào)情況。